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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经济开发区国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园(启动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发布时间:2021-07-02 阅读:106次 |
常州经济开发区国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园(启动区)规划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常州经济开发区国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东至沪蓉高速、232省道南至潞横路及漕上路西至华丰路、五一路北至常州经开区边界,总面积14.8km2。 规划期限:2020-2025年。 规划目标:产学研一体的千亿级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园。 产业定位:依托现有车辆关键零部件和系统、车辆总成等优势领域,继续向牵引供电系统、路轨产业、机车维保服务、工程项目高端服务业等领域拓展,向 智能制造与综合服务提供商;重点推动研发设计、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科技金融等专业和综合科技服务业态发展。 2. 规划协调性分析 与上层位政策、法规、规划的符合性方面,本轮规划与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发展规划、国家和地方产业导向政策和规划、省市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在发展目标、功能定位、产业规划、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基本协调一致。 与同层位规划的协调性方面,本轮规划与江苏省、常州市对生态和环境的保护目标与要求是一致的。 根据规划规模和开发强度下的污染源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及环境容量分析结果,本轮规划建设污染物排放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轮规划具有环境合理性。 3. 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大气环境影响 预测结果表明 规划实施后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影响 规划区内废水接管至对应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无废水直接排放地表水体,可实现全部纳管,接管收集可行;规划区实施雨污分流,规划实施后经预测,不会改变纳污河流的水体功能。 (3)噪声环境影响 区域环境噪声预测结果表明,规划区区域级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均能满足功能区相应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4)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 规划区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因此,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5)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影响 区内无集中式地下饮用水源开采及其保护区,用水由自来水厂供水。规划排水体系为雨污分流,区内废水全部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水经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工业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区域开发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 区域已开发程度较高,区域建设对原有区域生态结构、生态服务功能和生物多样性有一定程度影响,但通过合理的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不利影响,通过企业绿化、防护林带等的建设,进行生态补偿,使区域生态服务功能实现平衡。 4.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规划区内实施合理布局,加强废气污染物环保设施及污染管控,确保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加强绿化、建设隔离带。 (2)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综合整治 规划区内污水收集和集中处理、严格执行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加强区内企业废水管理、节约用水,设置围堰、进行地面防渗和建设废水导流设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3)声环境保护措施 工业噪声污染控制:进区项目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合理布局、加强厂区绿化。 交通噪声污染控制:控制车流量、控制车辆噪声源强、加强路面保养、噪声敏感路段设置绿化屏障。 社会噪声污染控制:加强对农贸市场、娱乐场所、商场、餐饮等第三产业的噪声控制,规范社会生活噪声排放行为。 (4)固体废弃物防治措施 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回收等;危险废物的处置、转运按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各产生企业自行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场所进行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生态补偿和减缓措施 通过采取优化布局、控制开发强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污染集中处理、整治河道优化排口以及进行陆地上绿地系统等补偿性措施,把规划区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5.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在落实本规划环评提出的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后,本次规划与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合理,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规划调整建议后,环境影响需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园区依据本轮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